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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傳千里- 2017表演藝術團隊巡迴基層演出活動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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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藝傳千里- 2017表演藝術團隊巡迴基層演出活動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A.25.7.1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
單位名稱 | 行政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7/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7/19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7/20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6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武昌街1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惟僅提供紙本文件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各縣市立案演藝團隊或106年度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團隊,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情形。 (二)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團體需附立案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非營利單位則請附最近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請書」或最近年度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免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勾填各聲明書事項後加蓋公司、機構章及其負責人章。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